我市对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落地见效,8月24日至27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采取查阅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督查,重点以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落实情况为督查内容。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就持续推进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县(市、区)要按照时间节点制定落实措施,周密安排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强化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从农用车销售源头管控等各个环节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加强农村客车运营质量保障,保证群众安全出行。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积极沟通和推动其他部门联动,坚持党政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交通安全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据了解,7月23日,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了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8月10日至年底,集中整治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重点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郊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