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店区薛店排水渠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山西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太原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公告的通知》、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小店区薛店排水渠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
4、《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1994年10月1日;
5、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6、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治导线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晋水办水管〔2015〕42号)
7、《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
8、《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
9、山西省河道与水库技术中心《关于河道治导线和管理范围划界有关问题的说明》(晋水河库函〔2018〕7号)。
二、划界渠道长度
薛店排水渠管理范围划界起点为薛店村东北综改区唐槐园区2号线与太太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终点在西贾村南太榆退水渠入口处,渠道全长4.9km。
三、划界成果
河道平面布置图、正射影像图
四、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小店区水务局办公室反馈意见,联系电话:7176617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