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行政强制规定和主体清理工作
按照《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1〕51号)要求,鹤壁市环保局认真开展了行政强制规定和主体清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一件大事。该局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制的清理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该局对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清理,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目前未发现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到行政强制规定。对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款进行了梳理,并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分类,制作了《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实施行政强制依据》。共梳理出行政强制措施两项: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行政强制执行三项:加处罚款;恢复原状;代履行。(鹤壁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