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第02号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阳曲县2021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 泥屯镇思西村、付家窑村、中兵村,侯村乡青龙社区
三、涉及被征地村(社区)及面积:
泥屯镇思西村:总面积9.7930公顷,其中:耕地8.4670公顷、园地0.2569公顷、其它农用地1.0691公顷。
泥屯镇付家窑村:总面积10.1945公顷,其中:耕地9.2758公顷、其它农用地0.8479公顷。
泥屯镇中兵村:总面积0.3969公顷,其中:耕地0.1750公顷、林地0.2059公顷、其它农用地0.0160公顷。
侯村乡青龙社区:总面积3.9320公顷,其中:林地3.8981公顷、未利用地0.0339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及安置情况按照已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执行。
五、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阳曲县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阳曲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已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实施。
特此公告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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