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力科技三评改革多个方面突破创新
12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出台《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与全国各省、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相比,山西有多个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对于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在全省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实现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科技创新支撑有着重要意义。
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2018年7月,***、***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以下简称“三评”)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对贯穿于改革全过程的科研诚信建设和监督评估措施作出了安排部署。《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推进本地区‘三评’改革工作”。中办、国办《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省科技厅会同省人社厅等单位成立起草组,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
省科技厅副厅长牛青山介绍,与全国各省、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相比,山西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和创新:一是在优化科研项目立项方式改革方面,提出“对事关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可采取‘揭榜制’等方式在国内外招标”“逐步形成竞争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制’和后补助等方式有机结合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体系”。二是在优化评审专家的选取使用方面,提出“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以同行评审为基本原则,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应选取活跃在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扩大企业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比重”。三是针对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提出“优化整合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建立人才计划申报查重机制,防止违规申报、重复申报和重复支持” “科学设置科技人才计划,加强与国家各类人才计划的衔接”等内容。
深化项目评审改革
《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将出台
关于深化项目评审改革方面的措施,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处长王晋斌介绍,往年科技计划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不够;科技项目的形成机制还不够科学,项目来源路径单一,政府主动布局、悬赏、地方和各部门推荐等多元化项目来源有待加强;科技项目灵活高效的资金管理方式落实不够;科技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全链条规范化管理需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方案》在“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中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是项目指南形成阶段,提出“项目指南内容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积极对接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技创新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反映各方科技创新实际需求。提高指南的科学性,不同科技计划类别采取差异化的指南形成机制”,就是在项目指南编制阶段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克服重复立项等问题。
二是在组织立项阶段,提出“对具有明确战略目标、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三是对事关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可采取“揭榜招标制”等方式面向国内外招标。
四是在项目评审阶段,要求针对不同立项主体和立项方式等,采取分类评审方式,建立项目评审全程留痕记录机制,实现评审和立项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等等。
据了解,为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省科技厅即将出台《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形成机制;体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新举措,明确重点研发计划管理采取全年常态化申报、分批评审立项的组织模式;明确了经费预算调整自主权,明确了技术路线调整的自主权等相关内容,在实施层面全链条规范项目评审。
科技人才评价
山西有了政策导向设计
近年来,我省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政策环境日益完善,科技人才总量保持稳定,人才结构日益优化。据统计,到2017年底,我省有R&D(研究与开发)人员68669人,占到全国的1.1%。其中,科研机构5634人,高校14574人,企业46551人,其他单位1910人。企业占比达到67.79%,体现了企业的R&D活动主体地位。关于《方案》在科技人才评价方面的政策导向设计,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局局长石通兆进行解读。
一是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在人才评价过程中,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等的限制性条件,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克服评价结果终身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引导人才良性竞争和有序流动,探索人才共享机制和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培养补偿机制。
二是统筹优化和科学设置人才计划。《方案》提出要全面梳理现有人才政策,优化整合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建立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防止违规申报,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
三是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重点解决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四是落实用人单位科技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以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为目的,提出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管理体系。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需要自主评价人才、组建团队。
五是加大对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支持和薪酬激励力度。对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的全职科研人员和团队给予持续稳定经费支持。引导和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完善基本科研经费的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倾斜支持。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科研机构评估的初衷
不断扩大科研机构和研发人员的自主权
科研机构就是指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任务,有一定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研究人员,有开展研究工作基本条件,长期有组织的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机构,包括科研院所、大学中的研究单位和企业中从事研发的机构等。按科研机构的职责定位又可以分为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三类。
科研单位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年度评价和五年为周期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在指标设置上包括创新基础、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以及成果转化等定量指标和职责定位、创新环境等定性指标。
关于《方案》在提出科研机构评估任务方面的初衷,省科技厅副厅长牛青山进行了解读。这次出台的《方案》对科研机构评估方面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落实依章程管理和法人自主权,二是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三是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这些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全面提升我省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杜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