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烈士陵园搬迁合并的通告
为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烈士安葬办法》相关要求,现需对我市辖区内零散烈士陵园、烈士墓进行搬迁合并、修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烈士陵园搬迁合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合并对象 黄花塘烈士陵园、马场坪“1.23”火灾牺牲烈士墓穴、遗骸和市内其他零散烈士墓穴、遗骸统一搬迁合并至福泉市烈士陵园。 二、搬迁时间 2019年3月28日前 三、实施主体 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搬迁合并涉及范围广、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敬请广大烈士家属(亲属)务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有关搬迁事宜。 (二)为规范烈士陵园管理,请在福泉市烈士陵园内搭建临时钢棚和建筑的业主于2019年3月15日前自行拆除,如未按时拆除,有关部门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拆 除,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因烈士陵园搬迁合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福泉烈士陵园暂停瞻仰活动,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福泉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联系人:林兴会;联系电话:189****6578;联系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街道磷酸盐厂安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