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司法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
1.组织引导优秀律师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优秀律师名录,为项目单位从申报、推进、起草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减少和防范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法律风险,力争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到哪里,律师服务跟进到哪里。
2.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依托,构建“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援助案件。筹备开通“铁岭司法”微信公众号,以更便捷的方式服务企业和群众,有效提升全市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组织律师与司法所对接,开展“一站式”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律师所驻点服务村屯(社区)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年底覆盖率力争达到35%。
3.引导公证机构优化公证服务。积极推动全市公证机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办证通道,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即时及时办证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实施方案》,拓展公证服务,精简公证办理手续,依法规范公证收费,保证公证服务质量,拓展便民服务功能,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降低各类市场主体的公证成本。引导公证机构积极做好涉及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合同协议、招投标、拍卖、提存、抵押、电子商务、公司事务等公证业务,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4.大力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规范司法鉴定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规范管理, 切实预防和减少鉴定争议、投诉的发生,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鼓励鉴定机构公正、高效的开展涉企司法鉴定业务。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员治理整顿,强化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司法鉴定全程监管工作。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的司法鉴定管理环境和执业环境。
5.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参与政府信访工作。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向上访群众特别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劳动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同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裁判,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推广铁岭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政府信访大厅的成功经验,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纳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宣传内容,利用铁岭电视台法治专题栏目《法治集结号》、铁岭日报《律师讲堂》、铁岭普法官方微博、《铁岭普法》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围绕“助力振兴、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月专题活动,组织全市法治宣传志愿者大力宣传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7.组织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报告会。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借助全省“百名法学专家百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报告会”的平台,有计划的组织百人以上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常态。
8.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涉企特别是中小企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调处就业和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及涉基层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
9.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专业技术信息库,将有技术特长的刑释人员推荐到企业工作,既满足企业用人需要又拓宽了安置帮教渠道。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对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作好服务和保障工作,鼓励其自主创业,为社会多创造财富。
10.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部门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活动,深入查摆和整改司法行政部门在执法执业中存在的特别是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制定《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及配套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被检查对象名录库》,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公开透明。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