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1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和重点攻坚战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虽然近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2016年底,我市被国家列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城市,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措施做出了更加严格具体的要求,将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的重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空前的压力和挑战。同时,列入传输通道城市,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又是一次重大机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已上升到中央层面,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成就
2016年,我市SO2、NO2、PM10、PM2.5四项指标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5、36、143、8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6.67%、14.29%、7.74%、13.68 %,综合改善12.08%;空气优良天数170天,优良率为46.57%;“蓝天白云”天数224天,同比增加38天;空气重污染天数为41天,同比减少5天。
2014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3年“蓝天白云”天数为94天,至2016年已达到224天;2014-2016年,共获得省政府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4352万元,居全省第5位。
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越来越严。根据国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的目标要求,我市2017年PM2.5年均值要低于71微克每立方米(2016年我市PM2.5年均值为81微克每立方米),改善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燃煤小锅炉治理难度大。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小锅炉共7993台,且治污设施不完善。按照环保要求,对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主要通过集中供热或者采取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最终达到取缔替代的目的。而燃煤小锅炉大部分处于乡镇,当地工业基础设施不配套,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对燃煤小锅炉治理取缔造成很大困难。
三是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时间紧迫。按照国家、省2015年安排部署,我市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而省政府现在将完成时限提前到6月底前,完成任务难度很大。比如,菏泽发电厂1#、2#、3#、4#机组,公司是根据资金情况、施工场地情况结合生产计划,分批次安排的改造计划,提前完成难度很大。
四是散煤清洁化利用工作推动难度大。国家文件要求,“要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将2+26城市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范围,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据统计,我市目前散煤燃烧量为每年51万吨,通过市煤炭局的强力推进,2016年菏泽市区已完成3万吨的清洁煤炭替代,目前每年全市仍有48万吨的散煤燃烧量,煤质低劣,无任何治理措施,产生的大量污染物是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五是扬尘污染防治依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由于我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地质多为沙质土壤,加之城区依然存在部分待绿化的裸露地面,受保洁机械短缺的制约,道路洒水保洁不够到位,极易引发扬尘污染。去年以来,根据***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拆迁量大,建筑拆迁扬尘污染比较严重。尽管我们加大了建筑拆迁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提出必须严格落实 “7个100%”的扬尘防治要求,但一些工地负责人环保意识差,急于赶工期,落实“ 7个100%”的标准不高,扬尘污染防治依然存有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拆迁工地对边拆迁、边洒水降尘的规定执行不到位,造成一定扬尘污染,也是影响我市大气PM10和PM2.5浓度依然偏高的重要因素。
六是机动车排气污染越来越重。由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提高,据统计,2016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0万辆,并且正以每年18%的速度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
三、加快推进以煤烟型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开展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制定燃煤小锅炉淘汰实施方案,对全市现有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台明确治理方式、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每10天一通报排名等措施,9月底前,全市7993台1O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完成取缔淘汰80%以上,其中,对于位于市、县城市建成区的,全部取缔。
3月底,我市组织完成了全市燃煤小锅炉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O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7993台,5月8日,市政府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计划的通知》,将7993台小锅炉逐一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员和具体取缔时间;4月9日,市环保局下发了《2017年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实施方案》(菏环发﹝2017﹞10号);自5月10日起,对各县区取缔淘汰进展情况进行每10天一通报排名,排名通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并抄送各县区委主要领导同志。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截至7月6日,已完成取缔淘汰7989台。
(二)抓好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按照国家、省要求,6月底前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完成#1、#2、#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否则停机改造;10月底前,完成所有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否则停产改造。
为积极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度,5月8日市政府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计划的通知》,3月25日市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的通知》(菏环函﹝2017﹞21号),并自2017年1月起,实行月调度制度,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据统计,我市9台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其中5台已完成改造,7台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其中4台已完成改造,68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其中38台已完成改造,其余均在积极改造中。
(三)加快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制定民用散煤综合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对所有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散煤使用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大力推广洁净型煤、改性煤炭和兰炭,年底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全面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农村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年底前,市区安装10台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配备2台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五)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省会城市群及周边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形成区域防治合力。
(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扶持力度。菏泽市是山东省经济最不发达城市,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还积极发挥财政引导资金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2016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共计160411万元,其中财政投入22256万元,企业自筹135468万元,其他资金2687万元,比2015年又有较大幅度提高,助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向国家、省争取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扶持力度。
2016年,市财政拨付760万元用于补助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2017年至今共争取3020万元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