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委员会
菏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菏泽仲裁办)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执行菏泽仲裁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拟定全市仲裁工作方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菏泽仲裁委员会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承担仲裁各类合同示范文本的整理、修订和规范工作。
(四)承担菏泽仲裁委员会换届和仲裁员选聘、仲裁员报酬发放、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日常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仲裁案件受理与调解,仲裁庭组庭与开庭、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质量评议等程序性事务。
(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核阅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
(七)承担菏泽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仲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仲裁制度推介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仲裁咨询。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