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
近日,庆阳市信访局组织信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指导县乡基层在信访事项办理中积极发挥律师的调解优势,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提升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县、乡基层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相较于信访工作人员,律师的解释和阐述更具有说服力和权威性,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对于矛盾尖锐、情况复杂、群体性信访案件,来访人员向信访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由律师提前介入,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可以有效地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一方面,搭建起了群众与政府的“连心桥”。基层信访部门借律师之力,向来访群众列法条、举案例,深入浅出阐明法律关系,更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同时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铺设出了信访人与政府的“缓冲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能有效缓解上访人员的对抗和不满情绪,帮助信访人以法律思维主张诉求,合理降低信访人的心理预期,达成化解方案,有效提高了矛盾化解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