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和交警部门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有效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看新闻、刷朋友圈早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朋友圈“求赞”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龙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建华(右二)带队开展“禁摩限电”联合整治行动
5月14日晚上,龙岗街道不少居民的朋友圈却被一条特殊的“求赞”刷屏了———“本人骑电动自行车因为未戴头盔,被警察叔叔拦下教育,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集齐十个赞即可和警察说再见,请朋友们动动你们的手指为我点个赞!也请大家汲取教训,骑电动车也要遵守交通规矩(则),千万别闯红灯、别逆行、不走机动车道,宁等一分钟,平安一生!”
执法人员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人员在朋友圈求赞
这条朋友圈发出不到11分钟就已经有12位朋友给他“点赞”。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龙岗街道的交通违法人员都在路边拿着手机,一本正经地在朋友圈曝光自己,检讨自己?
30余人被罚 24人“求赞”
5月14日晚上,由龙岗街道预联办、街道维稳综治办精心策划,龙岗交警中队、新生派出所、街道民兵应急分队、新生社区联手开展的“禁摩限电”联合整治行动在龙岗大道与莱茵路口进行。本次行动由龙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建华带队,在对交通违法人员依法处罚之后,以发朋友圈检讨自己并集赞10个的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如果违法者不想发朋友圈,也可利用微信转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与宣传至5个以上(包括5个)微信群,让广大群友在群里收到宣传教育信息,从而潜移默化地形成交通安全意识和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态度和习惯。行动中,针对少部分交通违法人员因没有带手机或者点赞数不够的情况,执法人员则安排其现场宣读《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并签字,以加深印象。
据统计,当日20时至22时,共有30余人因骑电动车存在未戴头盔、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教育。其中,24名交通违法人员在朋友圈“求赞”后被放行,其余选择宣读《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或转发微信群。
处罚不是目的 教育才是根本
现场,交通违法人员对此次教育形式高度认可,纷纷表示,通过这种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让他们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认识到了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这种教育形式非常好,这是在对我们的人身安全负责,我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一位交通违法人员说。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保障大家安全出行才是最终目标,这才是这项工作的真正意义。”执法人员表示,采取这样的处罚教育方式,是为了让交通违法人员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进行深刻反省,同时利用微信平台,以点带面,引导、教育更多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效率。“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对自己负责,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事故的发生。”
接下来,龙岗街道预联办将继续联合龙岗交警中队、龙城交警中队、龙岗派出所、龙新派出所、新生派出所、综治办、民兵应急分队、社区等有关部门加大辖区的“禁摩限电”整治力度,以后还将以罚写交规、罚看宣传片、“帮忙”指挥交通等多种方法方式,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创新形式让安全意识牢记于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些市民因为一些小方便、赶时间等理由违反交通法规。往往,交通事故就因为这些小理由而发生。
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快乐有保障。共同做守法文明的参与者,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生活中,我们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如骑电动车要戴头盔,勿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自行车等。
交通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相比于传统的说教,龙岗街道办和交警部门创新工作方法,在依法进行处罚后,通过朋友圈“求赞”等新颖的教育方式,有效提高和增强了市民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实际运作上也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应。在此,为他们的创新精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