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2013年度企业离退休工亡人员遗属工伤全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开始
为及时掌握企业离退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全残人员的基本信息,防范社保基金流失,保证我区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近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全区企业离退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全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进行认证。
本次资格认证对象为在兰山区按月领取相关待遇的企业离退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全残人员。认证时间自即日起开始至4月底结束,对在认证期内没有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的,视为没有通过资格认证,自2013年5月起暂停其补助待遇。
据了解,居住在兰山区内的补助对象,必须本人到所在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站进行认证,认证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出具派出所户籍证明),工伤全残人员、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还需要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行动不便的补助对象可申请其居住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认证。居住在兰山区外的补助对象,需持兰山区社保办邮寄的异地居住协查函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认证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出具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