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粮油服务中心部门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
根据临政办发[2010]185号、临编发[2013]12号文件确定
一、临洮县粮油服务中心。参管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含工勤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临洮县粮食稽查大队为县粮油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
二、粮食工作方面
1、按照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落实本辖区内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管理。
2、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协调、监检查和服务,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
3、履行粮食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公示,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定期审核,依法协助查处擅自从事粮食收购的活动,
5、对粮食经营者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制定粮食应急预案,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7、检查经营者的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检查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8、根据政府授权规定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标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建立健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开展对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我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统计。
10、加强对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政策。
11、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创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平稳。
12、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13、继续做好军粮、贫困地区和灾民口粮的供应工作。
14、制(修)订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执行粮食储存标准和粮食卫生标准,加强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
15、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消费、价格等信息。
16、对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提出采取调节措施的建议。
17、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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