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定西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6日至7月25日,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定西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其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形成督察报告,于2021年9月24日向定西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反馈会由汪尚学市长主持,组长马占元通报督察情况,戴超书记作表态发言。王辛副组长、杨荃熙副组长,定西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以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定西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对甘肃***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定西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4亿元,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的12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定西市积极构筑陇中生态安全屏障,在全省率先启动编制完成《定西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将陇西县巩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纳入国家试点,编制《甘肃定西渭河源区水源涵养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绿满陇中”行动,完成造林160.7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8年底的12%增长到2020年底的12.26%,增长率2.17%;实施水土保持项目176个,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9.66平方公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1%,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集中整治燃煤锅炉462台,注销老旧车3.5万辆,整治“散乱污”企业28家,实施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9万多户,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95家,2673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设施,4372家餐饮服务单位改用清洁能源;设立各级河湖长4082名,河湖警长262名,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渭河、牛谷河、洮河、关川河流域综合治理,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18公里;完成安定区中寺村等237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临洮铝业公司等39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清单718块。统筹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两轮中央和第一轮省级督察期间共交办的395件信访问题均已办结;“绿盾”专项行动反馈的12个重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定西市高度重视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截至8月25日,交办的74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件,其中,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1.25万元,立案侦查4件。
督察指出,定西市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和西秦岭交汇地带,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地和生态涵养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交织叠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差距。定西市一些地方和部门“重发展、轻保护”的理念还未彻底扭转,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还没有完全转化为行动自觉。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6”考核评价中,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占比不增反降,2021年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一类县考核占比较2019年下降2个百分点;定西市未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将部分约束性指标评估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也未落实奖惩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整改工作中拈轻怕重,不及时不彻底。在本轮督察中,安定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首个信访投诉问题中敷衍应付,漠视群众利益,调查处理蒙混过关。
定西市一些部门和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不强,缺乏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工作落实方面存在进展缓慢、放松要求等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统筹协调不力,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增长率为2.61%,超出省上下达的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市工信局在砖瓦轮窑淘汰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只是简单将省级工作方案进行转发,未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推动辖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乏力,大部分露天矿山开采方式粗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及时,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还未理顺。市住建局对污水处理企业监管指导不够,推动突出问题整改不彻底。市水务局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坚决,取水许可制度实施不力,违规取水问题多发、频发。市农业农村局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失管失察,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奖补政策落实变形走样。市市场监管局在油品质量监管工作中降低标准,在定西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未对油品中总污染物、多环芳烃等两项重要指标进行检测的情况下,依然认定南川加油站柴油符合国六标准。
定西市作为黄河上游限制开发区域的中部重点旱作农业区,年降水较少且分布不均匀,资源环境压力相对较大。生态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马铃薯、中药材、牧草种植加工等特色产业带动效应有限,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够高,制约了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项目执行率低,未达到预期目标。全市水土保持治理形势不容乐观,现有2400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和适宜修建梯田的100万亩坡耕地亟待治理改造,坡耕地、低标准梯田存量还比较大,林草覆盖率普遍较低,沟头溯源侵蚀严重,沟道治理滞后;自然灾害与水土流失恶性循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进度缓慢,年均土壤流失量每平方公里5252.7吨。甘南州卓尼县九甸峡水库作为引洮工程受水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西市未主动与甘南州沟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谁受益,谁补偿”的责任未真正落实。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打折扣。陇西县、渭源县、漳县、临洮县、岷县未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其中漳县仅完成2020年度管网建设目标任务的26.5%。岷县岷州东路西侧生活污水直排,在河滩上形成大面积污水坑塘。陇西县文峰镇、经济开发区首阳片区内污水收集不彻底,部分药材加工污水通过验丰渠直排渭河。通渭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深度处理系统不运行,外排废水中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达到1.4mg/L、22.3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限值,但同时段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总磷、总氮浓度仅为0.8mg/L和14.5mg/L,数据严重失实。陇西县经济开发区与城区污水处理厂进口COD浓度长期在1500-2000mg/L,有时甚至达到4800mg/L,多家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陇西县首阳镇、通渭县马营镇、岷县梅川镇、安定区内官营镇、渭源县会川镇等乡镇污水处理站普遍存在建设进度缓慢、配套设施不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低的问题,特别是渭源县会川镇污水处理站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洮河一级支流漫坝河。定西市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调蓄工程实际建设容积已超过可研、环评等批复的37.26万方容积规模,且擅自降低批复的防渗设计要求,紧邻关川河河堤岸线,未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已收集储存高浓度废水约40万方,环境隐患突出。定西市在未建成再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定西市清源污水处理厂超过《再生水利用及水质标准》的排水认定为再生水,且不在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和扩大使用范围上下功夫,反倒走捷径,“花小钱,办大事”,建设的所谓再生水回用基础设施工程,实际就是一座提升泵站,将污水处理厂排水通过提升泵站进行抽取计量后排入关川河就算作再生水利用量。临洮县中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中水回用管网未建成,中水未回用。
定西市未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砖瓦轮窑淘汰工作,导致定西市目前需要淘汰的127家砖瓦轮窑中,关闭拆除的仅有15家。督察发现,2021年安定区仍有8家砖瓦轮窑企业违规生产。渭源县工信局未向辖区内砖瓦轮窑企业下发过关停淘汰文件,4家企业仍违法生产。定西市部分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定区博新老旧小区建筑工地、陇中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谷雨春秋一期项目及配套环山公路工程施工场地内回填土堆未覆盖或覆盖不全,进出口未配套建设车辆清洗台、未进行湿法作业。
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未按时限完成。安定区巉口镇垃圾填埋场自2015年以来“建而不运”,截洪沟部分被杂物堵塞,丧失导流功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埋垃圾,填埋场中渗滤液未得到及时收集,臭味明显。安定区内官营镇垃圾填埋场自2016年建成以来时断时续运行,垃圾处理台账不健全,台账数据造假。岷县西江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老化破损,填埋垃圾过程中未规范覆土。陇西县垃圾填埋场已超过设计服务年限,目前超负荷运转,每天仍有230多吨垃圾入场填埋,新铺设的防渗膜多有破损,部分垃圾倾倒掩埋了截洪沟。渭源县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管理混乱,垃圾分区、分层填埋不规范,甚至有部分建筑垃圾倾倒其中。
安定区内官营镇田间地头依然有废旧农膜丢弃、掩埋、焚烧等现象;安定区内官营镇农膜回收财政补贴考核验收流于形式,在底数不清、台账混乱的情况下依然认定达到约定标准,仅凭企业自行填报的废旧农膜回收清单和台帐,就发放了回收利用财政补贴。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依然存在,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控害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需要持续推进。定西市部分养殖场未建成废弃物综合治理设施,渭源县德青源蛋鸡产业园有机肥场污水暂存池设计不规范;鑫顶渭丰牧业有限公司粪污堆放不规范,未做到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定西市建成10家尾菜处理利用企业,尾菜利用率仅为41.3%,大量尾菜还无法收集处理,随意堆放、丢弃现象时有发生。安定区内官营镇建成8000t/a尾菜处理示范中心项目未运行,示范效应未发挥。
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突出”,《定西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中明确治理毁损土地面积2298.84公顷,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总任务的25%。定西市71处历史遗留矿山和7家在用矿山尚未全面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特别是漳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未开展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位于漳县和岷县交界处的三沟金矿矿区长期破坏式开采,在长约3.6公里,面积约280公顷的矿区范围内遗留多处露天开采点和大量氰化堆浸尾渣,企业在优化设计时以区域覆土紧张和矿山仍可开采为由取消覆土、边坡修复等恢复治理措施,仅对部分堆浸尾渣进行了简单平整,未建设截洪沟、铺设防渗膜,也未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覆土植绿;对开采作业面未开展任何形式的恢复治理;矿区堆浸尾渣大面积裸露,还有部分堆浸尾渣仍原封不动,大面积覆压草场;部分堆浸渣堆存在不稳定边坡,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并于2020年10月24日通过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验收。漳县昌昊石料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越界开采,越界开采面积为采矿许可面积的2.4倍,侵占破坏草地达3.38公顷,企业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1月28日到期后仍非法开采加工。临洮县恒通热力公司5台100蒸吨燃煤锅炉未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目前仅完成主体工程的75%,直接影响全省此项整改任务的完成。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个问题整改目标未全面实现,本轮督察期间,群众对矿山开采生态破坏、砂石料乱占耕地等问题反映强烈,此类问题投诉比例达18.9%。
定西市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管理水平粗放,相关部门监管缺失,督促指导不力。督察发现,定西市赵家铺污水处理厂COD、氨氮进水平均浓度长期超过设计进水要求,企业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为规避超标排污问题,将超标时段以自动监控设备故障或进水浓度过高为由多次进行违规标记。甘肃蓝天马铃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在线监测设备,规避监管。甘肃铝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将铝灰(渣)预处理生产线由地下调至地上,大修渣等危险废物堆存不规范,铝灰预处理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陇西凯龙淀粉厂大量污泥暂存在沉淀池和厂区外,污泥堆存点仅用塑料进行简陋防渗,恶臭明显。一方制药公司违规设置暗管将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雨水排口,取样监测显示,废水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达到2151mg/L、39.4mg/L、6.6mg/L、50.6mg/L,超过《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的20.5倍、3.9倍、12.2倍、1.53倍。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混乱,擅自将16万吨氰化尾渣转移堆存在完全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废弃厂房内。陇西县第二人民医院拟搬迁设备和场所未履行环评手续,6名辐射工作人员(介入)未通过辐射安全培训考核,DR机房无有效闭门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设置不规范;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工作场所未悬挂与源对应的放射源编码卡。
四是河湖长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定西市2条市级河流未落实河长制,其中关川河市级河长空缺4个月,牛谷河市级河长空缺10个月。河湖长制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不强,河长办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坚决。
定西市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不够严格,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制度不够健全。安定区浅层中型严重超采区降为一般超采区,未达到“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现象,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的整改目标。通渭县对地热资源开采失管失察,企业违规开采,非法取水问题突出,通渭县给排水总公司自2015年至2020年10月,超量和无证开采地热资源达144万方。定西市以生态补水的名义,在未充分论证的情况下,从引洮一期逐年加大泄水流量,从2018年的600万方增大到2020年的3616.72万方,引洮水资源的效益未充分发挥。
定西市完成了洮河、渭河、关川河、牛谷河、漳河5条市级河流的《健康调查评估报告》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但是“一河一策”提出的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26项堤防工程险工险段整改任务中16项至今未实施。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滞后,定西市河湖管理范围界桩埋设任务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漳县的漳河界桩埋设只完成了三分之一。河道采砂管理不规范,通渭县义陇河自2010年起就长期进行大规模河道采砂,河道砂石资源几近枯竭,特别是第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该河段非法采砂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但是通渭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通渭县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仍然将该河段设定为可采区,每年可采砂石量由上轮规划的50万方增至本轮的100万方,规划为采砂让路。通渭县农发砂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义陇河(金牛河)下设的10个采砂场日常监管不严,采砂场(点)布设过密,个别砂场相距不足百米,部分砂场堆砂、弃渣不够规范,距河道管理范围过近。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够严格,岷县城市供热管道跨迭藏河项目在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安定区立帆商业城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在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贴别是“双审计”报告指出此问题后,定西市未有效督促安定区政府对此进行整改,而是任由安定区按历史遗留问题搁置。
安定区凤翔镇张晶砂厂破坏河道界桩,弃渣侵占河道约***0立方米,河道右岸管理范围内堆放砂石料;该问题已上报整改销号,但在督察组进驻期间发现问题依然存在,安定区水务局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渭源县北寨镇盐滩村瑞华砂厂河道内恢复平整不到位,砂料未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洗车池污水直排河道,河道外破石装料平台和料仓未拆除。陇西县大咸河河道内遗留采砂坑、废料堆恢复平整不彻底。河道内乱倒垃圾问题禁而不止,存在前清后倒、边清边倒现象。渭源县北寨镇县道083线咸河桥、陇西县通安驿大咸河段有建筑生活垃圾,陇漳高速公路预制场弃渣侵占王家河河道。安定区巉口镇巉口村万通砂石料厂未按要求于2021年3月底进行关闭,依然非法生产,违法占用耕地,在未获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水井非法取水。漳县实施的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未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未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督察要求,定西市要认真学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特色产业,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加强砖瓦行业的污染治理和技术革新,加大煤质管控力度,不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严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持续推进渭河、洮河、关川河治理,加快改善河流水质,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科学论证、积极引进马铃薯废水治理新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助推特色支柱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使用矿产资源,妥善处置各类采选、冶炼废渣和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的各类废石,加快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越界开采、占用耕地等违法问题,不断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或者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督察强调,定西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和督察报告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6个月内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向定西市委、市政府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要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问责结果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