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鄂中生态工程有限公
国家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湖北省钟祥市胡双磷地区部分磷化企业生产废弃和磷石膏堆场扬尘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干扰,环境监管流于形式。湖北鄂中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未见截洪沟和底部防渗膜,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堆场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等要求,现将该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措施
按照磷石膏堆场气象条件设计建设相匹配容量的渗滤液收集池、应急池;加强渣场截洪沟、截污沟,渗滤液收集池、应急池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严格控制收集池渗滤液液位不超过总容量的1/2,确保极端天气下渗滤液正常收集;督促企业建设渗滤液集中回用生产设施,完善相应措施;对渣场运输道路采取增湿抑尘措施,对堆存区破损的防尘网及时进行更换或修补;积极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引导并督促企业拓展磷石膏利用途径,逐步减少磷石膏的堆放量。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关于“未见截洪沟”问题的整改情况
鄂中化工对渣场四周原有截洪沟进行提标整改,新建截污沟、完善截洪沟约2500m,实现了堆场四周截洪截污设施全覆盖,并安排值班人员巡查,及时清淤,确保磷石膏堆场雨污分流,淋溶水有效收集。
2.关于“未见底部防渗膜”问题的整改情况
鄂中化工在堆渣区铺设防渗膜14万平方米,对渗滤液收集池、回用池及应急水池在原有防渗基础上再次铺设防渗膜约3万平方米。
3.关于“渗滤液直排外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
鄂中化工在堆场建设有约10万立方糖的渗滤液收集池,用于渣场渗滤液、淋溶水的收集,其中收集的渗滤液一部分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堆场抑制扬尘,另一部分通过专用槽车运回厂区用于磷酸生产,并设置了视频监控,建立了渗滤液运输台账。
2020年11月7-10日,鄂中化工邀请专家对其磷石膏堆场渗滤液不外排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通过理论分析和运行试验,专家组认为,鄂中化工磷石膏(干排渣)堆场在实施所太空截洪、防洪,修建集水池、回用池和应急池,相关设施有效运行,并加强监控管理的条件下,磷石膏堆场渗滤液不外排技术上可行,渗滤液外排污染环境的风险可控。
4.关于“堆场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
鄂中化工对渣场堆存区进行分层降坡覆土复绿约13万平方米、硬化运输道路约5公里,在作业区架设降尘设施;铺设防尘网约15万平方米,更换破损防尘网约8万平方米;安装固定洒水管道约2300米,在渣库出口和渣场出口分别修建洗车池,对渣车车轮进行清洗,防止带渣上路,所有运渣车安装自动篷布,严禁超墙板装车,杜绝运输途中抛洒,配备洒水车、雾炮车和清扫车,清扫道路、抑制运输道路扬尘。同时,对地下水三口监测井重新设置,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进行地下水检测。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共7天)向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叶 伟 0724—2335258。
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