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拟注册登记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 东营同硕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龙居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名称)注册登记申请,现公示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 东营同硕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龙居口腔诊所
2、医疗机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兴龙路北侧商品楼13号
3、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4、医疗机构核定床位(牙椅):3
5、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6、医疗机构负责人:陈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6日),公示期内若有疑议,请与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服务区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受理单位: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46-8220687
东营市东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