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企业发展,经宜昌高新区2021年第4次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由高新区科创局按照《宜昌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宜开规[2013]5号)、《宜昌高新区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开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开展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一)创新主体奖励。包括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创新平台奖励。包括2019年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
(三)标准制定奖励。包括2019年被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机构正式列入标准起草单位或正式列入标准参与单位。
(四)专利奖励。包括2019年高新区内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宜昌高新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纳税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创新主体类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宜昌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见***1)。
(二)创新平台类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宜昌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见***1);
2、平台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标准研制类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宜昌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见***1);
2、标准编写证书、标准全文、标准发布文件复印件。
(四)专利类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宜昌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见***1);
2、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审核后立即返还)及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领取时缴纳年费***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行为、偷税漏税或环保污染事件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3.各申报单位将***1、***2的电子版于2月21日前发送至高新区科创局,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按次序(***1--申请书、其他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申请书封面需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申请表需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申报材料盖骑缝章;***和付款凭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于2月21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创业中心210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创局刘丹 (155****3833)
邮箱:312290234@qq.com
***:1、宜昌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申请书
2、宜昌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企业资金明细
宜昌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