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关于公开选调区直部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提供人力保障、人才支撑,推动区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选调方式为部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区普查中心(西陵区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4名;
2.区招商局工作人员2名。
选调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西陵区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西陵区除外)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经济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三)服务期限
根据区委意见,通过选调进入西陵区的40岁及以下的干部,统一设定两年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级招考、遴选及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区人社局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招商局配合,对外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6日。
2.报名需提交资料:(1)个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3)《西陵区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2份;(4)个人公开发表有影响力文章、获得各类表彰荣誉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区招商局负责分别接收报名资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及考察
选调采取考试(面试)和考察的程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60%、考察结果占40%计算综合成绩。
1.面试。职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照选调岗位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对象。若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比例不足的,经综合研究后再行确定是否增补人员参加考核。
2.考察。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相关部门的表彰情况)以及相关资格审查。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五)研究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可办理手续;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经综合研究后再行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选调录用
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录(聘)用后,不保留原职级。对原系公务员(参公)身份选调的人员应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事业单位聘用后不再享受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待遇。
***:
1.西陵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西陵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西陵区委组织部 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