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执行有温度企业有出路
本网讯(通讯员左璐)近期,远安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保全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河南某制动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动器公司)与远安某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车桥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制动器公司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向该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车桥公司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并没有马上对车桥公司实施保全措施,而是深入调查了解该公司现状,据调查,车桥公司自成立至今诚信经营,并无不良记录,考虑如果直接采取保全措施,车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经过沟通协调,执行法官最终采用由车桥公司提交相应执行标的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担保,既保障了制动器公司的后期合法权益,也不至于让车桥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如今,优质的营商环境已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动力,该院执行法官们秉承着善意执行理念,执行中,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谨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促成执行和解,实现多方共赢。该院将继续努力探索实践,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