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工商局强化成品油商品质量监管
本网讯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新修订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工商部门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油品质量,长阳工商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强化成品油商品质量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开展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的要求,2017年1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为检验成品油质量升级的执行情况,2017年1月5日至1月12日,该局委托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动执法人员20人,分前河、后河片区两组对全县22家加油站点实施检查并实施抽样检测30批次,并检查加油站点是否按标准更换标识,是否有对油品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是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成品油等违法行为。根据检查情况,该局下达预警通知书17份。
二是积极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在专项行动中,长阳工商积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主动加强与商务、质监、安监、能源、环保等部门的协作联动,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4月13日,该局龙舟坪工商所磨市片区监管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私自存贮柴油、润滑油零售,未办理任何有效证件。龙舟坪工商所立即派人前往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加油机一台、储油罐一个,储油罐位于密封的房子内,加油机显示已加油3769.02升,单价5.85元/升。目前,该所已立案调查。
三是依托信用监管平台强化信用监管。该局拟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结果通过信用监管平台、社会大众媒体等多渠道,依法对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引导社会公众在诚信企业去消费,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让不诚信企业曝光在社会公众面前,让社会共同监督不诚信企业去整改,敦促其自律并依法经营,同时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培育健康的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