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落实2016年农村五保丧葬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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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从县民政局获悉,2016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贯彻实施,依托精准扶贫,关心五保户冷暖,五保户的衣食住医等各项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
按照《条例》规定,供养对象的丧葬费用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一年供养金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2016年,全县死亡五保对象141人,按照最新供养金标准6260元予以补助,共计88.266万元。所涉资金将通过国库收支系统直达各乡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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