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局四强化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今年以来,兴山县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且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县流动人口经商育龄妇女228人,《婚育证明》持有率、查验率均达到了98%,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注册分局、基层工商所长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基层工商所、直属分局均配有兼职计划生育干部。为强化单位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局领导在与县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县局局长与基层工商所长、直属分局局长签订了《2011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强化审验把关。按照一证管多证的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前计生制度查验关,各基层登记窗口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验照时,认真查验申请人现居住地计生管理部门登记和查验合格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律要求先办计生证,到各乡镇计生办审验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凡外来流动人口来我县从事个私经营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一律先查看有无《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对无《计生证》者,一是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省内流动人口未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的坚持发回原籍所在地补办,省外流动人口因一时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确有困难的,经县各乡镇计生办同意,并办理《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后,可先办理营业执照,限期补交计生证明。截至目前,所辖区外来流动经商人口228户,均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持有率达到98%。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为确保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档案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书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各基层工商所都分别建立了外来流动人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了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来自何处,从事何种经营,静态和动态反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基层工商所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台帐登录率达到99%,《计生证》复印件全部进入其档案。各基层工商所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延伸到各巡查组、办事大厅,实行谁登记、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确保档案内容登录及时、准确、完整。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计划生育考核工作不达标,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参与评先表模。
四是强化优质服务。为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该局在7个登记窗口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为计划生育户办理营业执照,鼓励计生户经商致富,在工商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基层工商所还与计生部门联动,开展外来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培训,免费为32名外来个体经营户育龄妇女妇检。同时,配合计生等部门做好保健服务工作,为已婚育龄妇女宣传卫生方面知识、发放避孕药品药具,提供生殖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