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邻右舍起纷争人民调解换笑颜
序言:相邻权纠纷是民间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引发纠纷的原因呈多样性,虽然法律关系简单,但往往因为当事人为左邻右舍,矛盾产生时间长,日积月累,互生怨恨,以致水火不相容,有的甚至酿成刑事案件。因此,基层司法所调解每起案件都要溯本求源,说尽千言万语,使一件件相邻权案件得以顺利调解,让相邻当事人化解矛盾,握手言欢。
(本网讯:王恩波黄香强):近期,高桥司法所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通道引起的相邻权属纠纷案件。1998年黄某在自己承包地上新建了住房,门前道场占地为朱某责任田。其房屋与朱某住房相邻,中间相距9米为双方责任田,双方约定都不耕种留为共有通道。后来朱某在黄某道场坎下(自己责任田)修了3间猪栏,房顶正好和黄某道场平齐,并在房顶上堆放了许多杂物,黄某以污染环境和挡住光线为由多次与朱某交涉未果。2010年朱某又将两户之间9米宽的通道修成了临时工棚,出租给别人做废旧收购站,黄某认为自己老了,无能力交涉,并将自己的委曲告诉了在外的两个儿子,今年春节期间,黄某及两个儿子便强行拆除临时工棚,并砸坏水泥砖和石棉瓦,剑拔弩张的局面即将暴发。
高桥司法所受理案件后,充分认识到相邻权纠纷一日不解决,当事人双方永无宁日。他们认真分析案件,把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基础和条件。调解员从相邻关系入手,通过细致耐心的说服,最终确定让双方互换责任田,从而使各方的宅基地连成了一片,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是争议的9米宽通道以黄某的屋墙起2.5米为黄某使用,以朱某屋墙起5.5米的土地归朱某使用,中间留1米为公用通道。二是朱某所修三间猪栏拆除,黄某在屋后空闲地为其提供地基,并付4500元现金给朱某由他另建猪栏,修成后双方互换土地权属。这是一起宅基地纠纷,13年前两家一直处于友好状态,然而随着时间的变迁,双方因为混淆了土地产权发生了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所调解充分利用了相邻关系的三个原则,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成功化解了争地纠纷,所在村寨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