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首次在建筑领域推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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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建筑行业民工工酬索求无门,状告无据的案件屡见不鲜。为了确实保护好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日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在建筑领域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而结束了建筑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历史。
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业主)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代施工企业在政府行政中心开设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按工程合同价交纳0.5%-0.8%的工资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后的《申报表》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凡未交纳工资保障金的单位一律拒绝签发《施工许可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合同、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等情况实行不定期巡查和专项监察,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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