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KG〔20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山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编号为KG[2013]1号的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编号KG[2013]1号。
2、地理位置:该采矿权位于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村,距兴山县城古夫镇直线距离约28公里。
3、矿区范围:由七个拐点圈定立体空间范围(80西安坐标系)。
坐标点编号 | 坐 标 值 | |
X | Y | |
1 | 3447773.00 | 37494204.00 |
2 | 3446802.00 | 37494103.00 |
3 | 3446802.00 | 37493932.00 |
4 | 3446899.00 | 37493926.00 |
5 | 3447216.00 | 37494087.00 |
6 | 3447431.00 | 37493790.00 |
7 | 3447737.00 | 37493943.00 |
开采深度 | 由+ 1270米到+ 1600米 |
4、矿区面积:0.205平方公里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矿
7、占用保有资源储量:37154M3(122b+333)
8、有效期限: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拾年。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兴山县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的独立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3、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三、竞买人资格审查
凡有意竞买者,可在规定期限内到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股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费用为500元),然后持下列资料到兴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竞买人《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竞买人凭竞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挂牌活动。
1、竞买申请书、购买挂牌出让文件费用***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
四、挂牌起始价、增加幅度、竞买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本次出让无底价,起始价为7.25万元;增价幅度为0.2万元/次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5万元,在兴山县国土资源局财务股缴纳办理。
五、报价方式及地点:
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收款凭证及《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在挂牌时间内到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价单。
六、相关时间及地点规定:
1、挂牌时间:2013年4月21日8时至2013年5月3日16时
2、揭牌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3日16时在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七、未尽事宜可咨询或索取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兴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
阳传金 158****4657
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股
王 芬 158****9889
兴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