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选拔任用重要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实施办法的通知
襄高发[2011]9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关于印发《高新区选拔任用重要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实施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各部委办局、各园办,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事业单位:
《高新区选拔任用重要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实施办法》已经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4月27日
高新区选拔任用重要领导干部“两推一述”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两推一述”是指区党工委选拔任用区直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或重要领导岗位时,采取首次民主推荐、个人述职和第二轮民主推荐后产生考察人选的选拔方式。首次民主推荐是指根据职位特点,在开发区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进行广泛民主推荐;个人述职是指在首次推荐会中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在第二轮推荐大会上进行个人陈述;第二轮民主推荐是指在个人陈述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民主推荐。
第三条 “两推一述”原则上普遍适用于区直所属单位干部选任。
第四条 推荐陈述人选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一些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人选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首次民主推荐、个人陈述和第二轮民主推荐大会范围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确定,并可根据职位实际需要适当扩大范围。第二轮民主推荐范围一般应小于首轮民主推荐范围。
第六条 首次民主推荐程序:
(一)制定推荐方案。公布推荐职务、范围、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资料。
(二)召开推荐大会。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推荐票。
(三)首次民主推荐人选按推荐得票情况由高向低排序,取前5名为初选人选。
(四)首次民主推荐不能产生5名推荐人选时,经考察组与区党工委组织部沟通后,根据推荐情况差额确定陈述人。
第七条 个人陈述和第二轮民主推荐大会程序:
(一)述前准备。个人陈述内容根据干部具体情况和领导职位需要统一确定。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自我评价,以及履职后的工作思路、措施等。第二轮陈述推荐大会原则上在首次民主推荐的当天进行。
(二)确定陈述顺序。陈述人以抽签方式确定陈述顺序。陈述对象在未陈述前,不能旁听他人陈述。
(三)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四)第二轮民主推荐。参会人员根据陈述情况,在陈述人选范围内,一般按多于拟任职位人数1-2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考察对象人选。
第八条 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党工委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第九条 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结果适时向参会人员反馈。
第十条 党工委讨论决定。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党工委会,党工委委员对考察对象进行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并按程序完成任用手续。
第十一条 实施“两推一述”办法,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推荐过程中,对以不正当方式拉票者,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党工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和解释。
(三)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四)第二轮民主推荐。参会人员根据陈述情况,在陈述人选范围内,一般按多于拟任职位人数1-2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考察对象人选。
第八条 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党工委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第九条 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结果适时向参会人员反馈。
第十条 党工委讨论决定。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党工委会,党工委委员对考察对象进行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并按程序完成任用手续。
第十一条 实施“两推一述”办法,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推荐过程中,对以不正当方式拉票者,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党工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