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通知,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沿港路购物广场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5日,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标称为:湖北盐业集团武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粒黄冰糖,规格型号:400克/袋,20200707批次的小颗粒黄冰糖的色值实测值为130,不符合GB/T35883-2018《冰糖》要求,标准指标应≥200IU,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经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此冰糖是该经营单位于2020年8月13从湖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购进。同批次购进40袋,购进价9.32/袋,销售价格11.80/袋.除采样4袋外,该单位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内共销售12袋,剩余的24袋黄冰糖于2020年11月5日下架后退回公司的总仓。现场未发现抽检同批次的食品。
(三)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单位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立案,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同批次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厂家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生产厂家亦对该经营单位退回公司总仓的涉案食品实施召回措施,对召回的食品采取了无害化处置,并将处置情况的相关资料由经营单位交由我局。
(四)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