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龙英鲜面店生产不合格拌面(鲜切面)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在樊城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个批次被抽样单位名称和地址涉及我辖区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樊城区龙英鲜面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XC2042***********76,样品名称“拌面(鲜切面)”,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20-10-19,不合格项目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该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武汉海关技术中心襄阳检测实验室。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检验报告,于2020年12月21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襄樊城区龙英鲜面店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拌面(鲜切面),并对店内其他产品进行检查。
三、行政处罚情况。樊城区龙英鲜面店生产不合格拌面(鲜切面)的行为,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9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下达襄市监当罚字〔20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
四、樊城区龙英鲜面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查找原因,找出造成该餐具不合格的原因为:为了防腐,延长产品保质期、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针对上述情况,该店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严格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保管、使用,确保食品安全。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