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四步走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海陵区司法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从四个方面抓好制度建设,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海陵示范”。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 “动态管理+监督”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决策责任意识、计划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步提升。对18项区级层面重大决策实时***,强化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合法性审查效果考核机制。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察”双清单。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镇街综合执法,夯实镇、街执法的基层基础。以督察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合法性有效提升。对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局适时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涉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化解,妥善解决争议,强化化解的决策力度和调度力。
三是实施规范性文件“计划性+合法性”双考核。将规范性文件计划性纳入考核范围,形成对报送审查及时率、报送备案覆盖率等指标体系,同时实施计划纵向与横向(即与市局计划和其它市区)对比考核。
四是构建法律培训 “关键少数+执法人员”双层面。分层次组织***法治思想、依法治国方略及行政处罚法等业务培训,以“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达成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