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母亲河的清澈
“大别山南山下山下我的家
倒水河河水清清水滋人心
无论是走多久多远的距离
梦里总有故乡泥土的气息
……”
这首歌唱出了红安人民对倒水河深厚的情感与记忆,守护母亲河的碧水清波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日前,红安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城关镇李忠恕村,距倒水河干流不足30米的禁养区内,已拆除的养殖场出现复养的现象,另外在该村的限养区里,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猪舍、养殖污水直排等问题,严重危害了倒水河水质及空气质量。
对此,红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迅速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移交涉案线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畜禽养殖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为将磋商会议决议落到实处,2月4日,该院检察长肖志飞带领检察官会同相关单位到李忠恕村实地调查,了解相关部门处理的进展情况。同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经过现场查看,1家复养的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2家养殖场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养殖,也无完善环保设施,养猪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未经过有效处理而直接排入附近池塘中,严重破坏倒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新建的3家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不符合国家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和红安县限养区“只减不增”的政策,且当事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猪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三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三人仍继续建设,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肖志飞现场督促县农业局、生态环境局和政府工作人员,对李忠恕村存在问题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及时整治,严格执行环保规定,确保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肖志飞指出: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良性互动,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同当好“母亲河”的守护人,实现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双赢多赢。
责任编辑:彭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