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岭上月塘棚改项目三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
《南岳岭、上月塘棚改项目三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6 年2月3日发布后,部分涉征住户和单位通过书面提交、电话反 映等方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收集到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主要有:
1 、部分被征收人提出要求原地产权调换。 要求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予以安置。
2 、奖励性补贴、临时安置补助费、装饰装修补偿问题。 奖励性补贴百分比过低,补偿比例应为1.7倍;对于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费周期太短,应享受产权调换同等待遇;装饰装修因物价上涨等原因,要求适当提高装饰装修补偿。
3 、租赁户装修搬迁、押金、部分租金退还问题。 部分住改非的租赁户提出装修补偿和搬迁补偿要直接补给承租人,并要求停止收取租金及退还押金和部分租金。
4 、 维修基金退还问题。 应退还被征收住户所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二、对涉征范围内部分住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 、关于部分被征收人提出要求原地产权调换。 南岳岭、上月塘棚改项目三期工程 完成 棚改后,土地将用于铁东路主支干道建设,因此无法提供改建地段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为妥善解决被征收人安置问题,房屋征收部门及项目指挥部高度重视,就近对周边楼盘进行了调查和洽谈,从区位、房源、价格等多方因素考虑,将提供合适的房源信息供被征收人选择。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株政办函〔 2015 〕 15 号),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购买城区范围内住宅房屋的,给予每套(户) 50000 元购房补助。
2 、关于奖励性补贴、临时安置补助费、装饰装修补偿问题。 被征收房屋奖励性补贴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是按照我市现行补偿政策统一确定。根据省政府 268 号令《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如按照指导价格协商不成,应当通过评估确定补偿,确保被征收合法权益。
3 、关于租赁户装修搬迁、押金、部分租金退还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房屋征收只适用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对于住改非等私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所有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因征收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应当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
4 、关于退还维修基金问题。 对被征收人交存至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未使用完毕的部分,被征收人本人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身份证、***(均需核对原件、交存复印件),每周星期二、星期三到市房产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退回 。
三、对被征收人提出的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将予以采纳,并在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协议中予以明确。
请广大被征收人对 南岳岭、上月塘棚改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继续给予理解和配合,积极协商,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以实际行动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