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三年内大学生创业可零首付
“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设立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时,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3月28日,沈阳市工商局出台22项措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国企改制允许以净资产出资 为支持国有企业整体改制重组,允许公司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比例低于30%,允许以净资产出资。进一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2000万元以上的可登记为企业集团。其中现代服务业、涉农企业和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且有2个以上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1000万元以上即登记为企业集团。延长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公司无违法行为,因遇到不可抗力、政府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导致出资到位困难的,依其公司全体股东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允许“一址多企” 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分公司经营范围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前置审批的,只由分公司办理。放宽法定代表人资格限制,对无投资关系的外籍和持中国护照的境外人士,允许担任内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放宽外资投资企业出资人条件限制,只要外方出具代为出资委托书和协议,经外汇管理部门确认,允许外资企业的外方股东委托他人代为出资。放宽公司经营期限,允许经营期限申请登记为永久,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允许“一址多企”,对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和股权投资及管理等企业,一个地址可登记为多家企业住所,允许分支机构与主体企业在同一地址登记注册。
允许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投资人可以其拥有的未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所有人以适当保密措施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包括技术知识、经验、信息、技术方案、技术诀窍等作为出资,设立或入股公司。允许债权转股权,股东可以其对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进行出资。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
新兴产业可灵活核定经营范围 对各级政府引进的重大项目,筹建期长且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可核发筹建营业执照,筹建结束后,重新核定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只要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经营范围;试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登记,允许投资人依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允许总部企业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能体现其功能特点的文字表述。支持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对园区内暂时无法提供有效住所文件的,可由园区管委会出具房产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园区内对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装备制造企业,具备设立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发营业执照。对建设和服务全运会的企业,在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时可体现全运会特点,特事特办,并加大对建设和服务全运会的企业名称字号的保护力度。
大学毕业生创业可“零首付” 支持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设立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时,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为扶持大学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创业,从毕业证或失业证初始核发时间的三年内,经投资者共同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和免交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