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
即将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这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在审议报告时提出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不断提升各类企业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6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了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参加视察。
当天,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三组,分别来到沈阳富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沈阳通用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科技创新中心、辽宁途隆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深入企业视察和征求意见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创新要素集聚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科技型企业作为企业创新主体的典型代表,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数量和质量,成为衡量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主要指标,直观反映地区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企业的发展和培育工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扎实的成效。持续壮大的科技型企业群体已经成为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市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作起步较晚,培育效果尚未充分显现,同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为此,组成人员建议,要积极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鼓励创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动科技企业集群式发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要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要以更加开放的视野,推动与先进地区、发达国家进行企业技术创新合作。要在政策、服务、文化培育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支持和保障,推动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壮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春、徐璐、邓福林、王健、安俊辉参加视察。市领导李松林陪同视察。(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