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2019年1季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威宁自治县2019年1季度“三公”经费
执行情况
一、2019年1季度“三公”经费贯彻落实情况
我县2019年1季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相比2018年1季度有明显下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6.18万元减少102.95万元,下降13.93%;具体:因公出国(境)未发生,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3万元,减少90.32万元,下降13.47%;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减少25万元;公务接待费30.88万元,减少12.72万元,下降29.17%。
二、主要工作举措
2019年我县严格“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预算标准不高于上年,严格控制公费出国人数、公费接待人员、公费购车量,压缩出国费用标准、公费接待标准、公车购置标准;公务费、公车经费缩减20%。明确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接待对象、人数、批次和经费标准编制;因公出国(境)费严格实施经费与组团双控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完善厉行节约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在集中检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初步构建起厉行节约的制度体系,为“三公”经费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了《威宁自治县关于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细则》威党办发[2013]50号等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县内公务接待,中餐每人每餐不得高于40元,一律不上烟酒;晚餐每人每餐不得高于50元,一律不上香烟和酒;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住豪华酒店。因公出国(境)的必须附上级文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和纪委备案。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严禁利用职权向主管范围的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长期借用或调换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三、存在的客观问题和实际困难
我县自2013年贯彻落实“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以来,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实际困难主要是部分县直单位及乡镇到基层走访、调研等频率较高的在公务用车调度安排使用时,有时调度困难,无车可调,有的车辆使用年限过久已达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本届政府承诺“三公”经费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腐倡廉”等政策,对比上年只减不增,杜绝一切超标违规报销,严控“三公”经费。
五、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建议对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及需求量大的部门、乡镇酌情考虑,特别是在公务用车配置和公务用运行维护费金额控制方面。
威宁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