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2月2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化工集中区马船路3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瑞世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随着化工企业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强,为确保废水、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泰州瑞世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86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技改项目主要是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拟对公司现有TCPP、TCEP装置的三废处理装置进行综合提升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技改主要是对一期工程废气处理系统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具体内容是真空泵废气改为四级碱喷淋塔进行处理;末端废气处理系统原经“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现增加2台微波光氧化和1台碱喷淋塔,末端尾气经 “一级碱喷淋+二级并联微波光氧化+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1#排放。上述技改主要是增加废气处理装置,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污染源强未发生变化,废气处理效率可得到进一步保证。根据《2016-411259磷酸酯阻燃剂工艺废水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空气影响结论及《2016-411259磷酸酯阻燃剂工艺废水处理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中废气污染物监测数据,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排放能达到《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新增废水为塔底料冷凝废水和喷淋塔定排废水,一二期工程全部投产后新增废水量为349t/a,经现有生化处理装置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经盘头中沟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精馏装置、微波光氧化装置、碱喷淋塔等设备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主要设备噪声声级大体介于80~85dB(A)之间,均为室内声源,为每天3班、每班8小时运行,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塔底料残渣、废微波灯管和废催化棉,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