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关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1 | 顺德区杏坛镇逢简古屋私厨饮食店 | 顺德区杏坛镇逢简古屋私厨饮食店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委会村根大街三巷1号 | 2016.12.20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联稿件:
相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02:04: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