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三财监[2007]2号
印发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法制宣传
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区)财政所、各股室:
为了确保完成我区财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构建法治财政,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6年至2010年),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和市财政局《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是“十一五”时期我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构建法治财政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广大财政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自觉性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认真实施。广大财政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继增强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
希望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行为和财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建设法治财政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法制△ 规划 通知
抄送:区人大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6日印发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法制宣传
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制财政的重要途径,对于保障我区财政“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粤财法〔2006〕12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佛财法〔2006〕84号文),结合我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财政法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和我区财政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使财政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财政干部的财政法律意识向提高财政干部的财政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财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的转变,全面提高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高财政立法质量。要围绕建设公共财政的目标,将部门预算、收入征管、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过错责任追究以及财政审批等纳入立法范围,争取五年内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
(二)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健全依法理财运行机制。要科学界定财政部门职能和权限,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以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改革和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深化财政内部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并理顺期间的关系,科学配置职责权限,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要按照效率与约束兼顾的原则,规范理财程序,健全理财行为约束机制,提高政府理财透明度。
(四)强化对政府财权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要积极构建财政内部绩效监督体系,切实强化财政内部监督。同时要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并积极开展各类专门监督,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五)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惩戒机制。要妥善处理好学法和用法的关系,以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目标,并结合我区实际,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依法理财力度,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进程。
(六)深入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全面考核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用性的要求,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七)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宣传,认真学习和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与财政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监督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财政法制学习园地,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财经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突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注重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财政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财政干部职权与职责统一的现代法律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实施财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相结合,与财政干部岗位培训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相结合。要大力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广大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财会人员法律素质。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广大财政干部要积极参与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二)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推进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法制化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制定和完善依法理财实施方案,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引导,全面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的依法管理。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财政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
四、工作方法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新时期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发挥法制新闻、法制文艺的教育引导作用,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四)普治结合,注重效果。要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法制教育与依法理财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注重效果。
五、实施步骤
财政“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征订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并组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层层培训法制骨干。
2007年至2009年,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举办不同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
在做好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做好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区年度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
2010年,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迎接上级财政部门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镇级财政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要健全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财务总监办、人事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二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宣传教育规划,并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三)建立和实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