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到我区检查督导秸秆禁烧工作
农业简讯 第279期(总第968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编 2016年7月20日
市农业局到我区检查督导秸秆禁烧工作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5年佛山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农函〔2015〕137号)要求,7月20日下午,市农业局农资和农业环境执法监管科科长陈细明同志带队到我区检查督导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分别到大塘镇莘田村及芦苞镇四合村的田间地头,采取现场察看和询问当地农民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组长陈细明肯定了我局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成效,并提出了下阶段工作要求:一是重点季节、重点区域要强化巡查执法。夏收季节,是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重点时段,三水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的水稻田,特别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等干线两侧,要落实防控责任,强化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实现卫星遥感零通报的目标;二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和责任追究。要加大有关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力度,巡查中发现秸秆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对不听劝告的,报区级以上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严肃查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