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芦苞镇1南丫涌)乐平镇2乐平涌上段乐平镇3(乐平涌中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佛山市三水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芦苞镇-1(南丫涌)、乐平镇-2(乐平涌上段)、乐平镇-3(乐平涌中段)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一、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芦苞镇-1(南丫涌)、乐平镇-2(乐平涌上段)、乐平镇-3(乐平涌中段)项目施工监理
3、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及乐平镇
4、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芦苞镇-1(南丫涌)、乐平镇-2(乐平涌上段)、乐平镇-3(乐平涌中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南丫涌为芦苞镇-1项目区,北起街头墟,向南至481乡道经过南丫涌泵闸汇入芦苞涌,全长2.80km。综合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有:清淤疏浚、水系沟通、河道清障、岸坡整治、堤防加固、水生态系统修复、截污治污等。
(2)乐平涌上段为乐平镇-2项目区,起于同树涌、白土涌、乐平涌交汇处下游约400m处,向南止于乐平涌与范湖引水涌交汇处,全长3.67km。综合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有:清淤疏竣、水系沟通、河道清障、岸坡整治、堤防加固、水生态系统修复、截污治污等。
(3)乐平涌中段为乐平镇-3项目区,起于乐平涌与范湖引水涌交汇处,止于念慈溪渡槽处,全长2.20km。综合治理的主要工程措施有:清淤疏竣、河道清障、岸坡整治、生态修复及景观等。
本项目三个项目区建安工程费合计约为3700.00万元。监理服务费合计约为95.00万元。
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含质量保修期)监理服务
8、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形式,按中标价及图纸承包,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或工程投资变化,监理费均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11、监理工期:佛山市三水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芦苞镇-1(南丫涌)施工工期180天及工程保修期一年、乐平镇-2(乐平涌上段) 施工工期240天及工程保修期一年、乐平镇-3(乐平涌中段)施工工期240天及工程保修期一年。以施工的开工令作为监理工程工期的计算依据。
二、投标报名要求
1、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8日17:00 时
2、 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3) 人员要求:(1)项目总监1名,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2)监理工程师3名,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3)监理员3名,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4) (1)按照《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122号)的规定,登记相关信用信息内容,信用等级评价必须为BBB级或以上;(2)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3)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5) 本工程不接受投标联合体报名。
3、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4年8月18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资格审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当场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场退回;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即为不合格;
(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虚报的,投标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责任。
2、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3、监理费支付方式:
(1)按各项目区进度完成至50%后支付至各项目区审定监理费的40%;
(2)各项目区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项目区监理费的90%;
(3)余下监理费在工程保修期满及竣工验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4)以上款项均不计取利息。在收取监理费用时需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服务***。监理报酬的支付期限为支付申请送达发包人后的14日以内。
(5)以上支付条件按单个项目区计算。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资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付款方全称必须是该投标人企业名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帐号:4400***********0***97,户名: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电汇或转帐证明(禁止采用现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 2014年8月28日16时30分(以银行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9月1日10时,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0时,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招标要求如有变化,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佛山市水务局网站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场路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7785778 传真:0757-87785778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华侨新村北43座301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7-87710881 传真:0757-87710881
- ***:
标书3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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