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高丰路景观桥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高丰路景观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高丰路景观桥工程监理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资函[20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高丰路景观桥监理,项目位于三水新城启动区高丰路,呈西南-东北走向,西南接湖滨南路,东北接湖滨北路,跨越水轴设计长度为350米,其中桥梁201.68米。主桥上部结构采用26+42+26=94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斜腹式单箱三室断面的梁拱组合体系桥梁,引桥上部结构采用4×26.5=106m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斜腹式单箱三室断面的连续箱梁,桥梁单跨最大跨度为42米。主桥及引桥均桥梁采用双幅结构形式,两幅之间设置2m宽分隔带。主墩为实心矩形截面,引桥桥墩及交接墩采用双柱圆形变截面墩。主墩承台顺桥向长7.4m、横向桥长15.4m、厚3.0m,承台下设8根直径为2.0m的钻孔灌注桩,桩间距4m;引桥桥墩下设长宽高为13.75×2.5×2.0m承台,承台下设4根直径为1.5m钻孔灌注桩。支座主桥采用QZ球形支座,引桥采用GPZ(Ⅱ)盆式橡胶支座。本项目照明工程采用双臂低杆灯沿道桥两侧对称布置方式。本工程预算建安费约为6076.78万元,监理费约为142.4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保修期为两年。
2.4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三水新城启动区。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 年 4 月 15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2.7付款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参加城市道路工程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资格预审当日交易中心查询结果为准)
3.2.3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5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
3.2.6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备案的信息。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备案的打印件。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备案企业及未备案人员。(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供)
3.2.7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承担的在建项目不能超过两个。若发现其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的在建项目超过两个,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2.8投标单位企业信誉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 报名时间:2015年 3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5年 3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其他
8.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郑***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757-86162612 | 电 话: | 0757-87783721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4483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fssszhaoxin@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http://www.fszhaoxin.com |
201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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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高丰路景观桥工程监理(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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