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勒有限公司第五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科勒有限公司第五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科勒有限公司第五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8日至3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科勒有限公司第五期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科勒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工业园区A区37号、乐平大道67号之一、之二、乐平镇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工业园区A区37号、乐平大道67号之一、之二、乐平镇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为52323.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2267.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项目新增一栋生产用厂房和配套建筑物,建成后每年生产高档卫生洁具146.8万件。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0人,均在现有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2、项目制模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原料堆场、粉料输送、洗改坯工序、喷釉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天然气的窑炉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执行《佛山市2017年陶瓷行业大气污染深化整治方案》中的排放限值100mg/m3,其他污染物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2010)表5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备用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019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