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专职消防队及消防体验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专职消防队及消防体验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专职消防队及消防体验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二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南[2016]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专职消防队及消防体验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原迳口客运站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专职消防队及消防体验馆建设工程(建筑工程)(第二次),工程内容包括装修部分工程、水电部分工程及结构加固部分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889067.19元,招标控制价889067.19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4586.76元)。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60%;
2)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60%;
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质量保修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2 日 8 时30分至2016年 12 月16 日 17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3(联系电话:0757-87219613)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5.1.4、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或打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5、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关于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网页打印件。如广东省外进粤企业还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进粤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
5.1.6、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声明原件(投标人加盖公章)。
5.1.7、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复印件。
5.1.8、提供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打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9、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
5.1.10、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4.7项进行承诺证明)
5.1.11、如广东省外进粤企业还需要提供投标人进粤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
5.1.12、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人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报名回执于2016年 12 月 12 日 8 时30分至2016年 12 月16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联系电话:0757-87783721)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万柒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6年12月28日17时之前),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开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迳口分社,账号:8002***********61(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3 日10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201)。
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技术负责人持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携带到场,开标过程中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及南山镇政府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
邮 编: |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谢先生 | 联 系 人 | 陆永俭 |
电 话: | 0757-87219329 | 电 话: | 0757-87783727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44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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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