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线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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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线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线调整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兴源路7号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线调整项目20211208.pdf |
项目概况 | 佛山江威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线调整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兴源路7号。现因建设单位业务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拟取消2条离型纸涂胶贴合线中除印刷以外的工艺,增加2条同质透心卷材地板生产线,并对原有的一条贴合生产线B进行技改,增加光固化表面处理工艺。生产线调整后,整个项目年产PVC高透明薄膜17075吨、贴合广告布4100万平方米、车贴单透明广告材料256万平方米、网布6147万平方米、同质透心医用地板胶400万平方米,塑料医用地板胶400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压延废气经 “静电除油+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排气筒FQ-16132-13(15m)达标排放,压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15m)。②贴合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排气筒FQ-16132-14(15m)达标排放。③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原料桶定期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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