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地熙江广场总平面方案调整及11座1517座和地下室A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621号
关于绿地熙江广场总平面方案调整及11座、15-17座和地下室A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绿瑞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绿地熙江广场总平面方案调整及11、15-17座和地下室A区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及11、15-17座和地下室A区建筑单体具体功能设置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绿瑞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绿地熙江广场11、15-17座和地下室A区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苏河路以东、滨湖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总平面方案调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绿地熙江广场总平面方案现根据各单体方案深化需要,对总平面方案作以下调整:1、4座首层室内标高调整;2、8座公变配电房建筑轮廓调整;3、1-8座屋顶梯屋轮廓调整;4、原设置在5座首层的开关房调整至15座首层; 5、15座的商业部分轮廓线调整,15座建筑高度由原200米调整为216.1米;6、17座门楼建筑轮廓调整;7、地下室轮廓线稍作调整;8、项目临苏河路入口向北上移。(详见总平面方案图)
(二)绿地熙江广场总平面方案调整后面积指标情况如下:
绿地熙江广场规划用地面积513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3040.18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205858.16平方米,基底面积16704.44平方米,容积率4.01,建筑密度32.54%,绿地率25%,配套停车位1841个,其中地下1***2个,地面199个。(详见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
(三)绿地熙江广场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5个:11座、15-17座和地下室A区(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其中11座,21层,建筑面积35057.08平方米,计容面积34301.37平方米,基底面积2118.21平方米;
15座,43层,建筑面积77875.39平方米,计容面积75275.97平方米,基底面积2215.49平方米;
16座,1层,建筑面积392.67平方米,计容面积104.11平方米,基底面积389.35平方米;
17座,1层,建筑面积85.65平方米,计容面积21.82平方米,基底面积84.22平方米;
地下室A区,半地下层/-2层,建筑面积34296.85平方米。
经审核,绿地熙江广场本次总平面方案调整及11、15-17座和地下室A区单体规划方案报建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8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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