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21〕34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1〕34号
佛山市高明德健五金有限公司:
你方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德健路以北、规划路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00270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683.7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0608-2018-000074)约定,该宗地应于2019年7月13日前动工(交地之日起1年内),应于2022年7月13日前竣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经核查,该宗地现状为空地,已构成土地闲置。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0年11月20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0〕11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有外来人员于你方上述宗地地上倾倒污染废物,导致你方未能及时动工,该污染源于2021年3月完成清理。综上所述,该宗地属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28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