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熙和园11202328楼及45地下室建筑设计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49号
关于招商熙和园11-20#、23-28#楼及45#地下室建筑设计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南路以西、三江路以北的招商熙和园11-20#、23-28#楼及45#地下室建筑设计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申请单位:佛山招商翰林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招商熙和园11-20#、23-28#楼及45#地下室
三、项目修改情况
1.调整各栋外墙材料,将原来首层外墙深咖啡仿石漆改为灰蓝色仿石漆;
2.调整19~26座标准层的电梯南侧阳台的开门位置;
3.23座24座屋面增加根据人防审图要求人防报警间;
4.各栋二层北面不上人屋面改为露台,一侧窗改为推拉门,增加不锈钢栏杆,,立面也相应调整更新;
5.各栋二层南面阳台外边不上人屋面改为露台,不锈钢栏杆外移,立面也相应调整更新;
6.调整16~17#、27~28#套内次卧开门位置;
7.修改16~17#屋顶层栏杆位置;
8.16~17#、27~28#原飘窗外墙为100厚.先修改为200厚;
9.16~17#原楼梯休息平台为1200.现修改休息平台为900;
10.45#地下室根据人防审图要求,调整人防防护单元的分区和人防区住宅出入口的通道,人防区车位重新编号;
11.45#地下室车位编号注明来访车位和商业车位的位置。(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9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