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戒烟进行到底
禁烟时代来临
今年3月.我国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该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禁烟的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我国卫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生效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再设“吸烟区”.这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第一部具有国际约束力的全球公约2007年7月.包括我国在内的各缔约国承诺.将在公约生效的5年内.向公 众提供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如今.民众有权要求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士停止吸烟.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履行职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吸烟的.可向各地爱卫会办公室举报 公共场所禁烟作为一项全民运动.旨在创造不受二手烟侵害的公共环境.这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齐心协力、共创健康卫生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