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20〕11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0〕11号
佛山市高明区安迅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将军岭路以南、黄村路以西、环西路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粤(2017)佛高不动产权第000785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298.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地须在2019年3月6日前动工开发建设,在2022年3月6日前竣工。经核查,宗地目前尚未动工,已构成土地闲置。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0年3月18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0〕55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由于新机场规划控制原因,更合镇政府未能对该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导致该宗地未能按约定时间进行开发建设,属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黄建培,联系电话:0757-8828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