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兴洲纸制品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兴洲纸制品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兴洲纸制品厂新建项目 | 佛山市高明区兴洲纸制品厂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高明大道东805号之9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兴洲纸制品厂新建项目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高明大道东805号之9,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3"26",东经112°49"38",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厂房面积1100平方米,项目主要原辅料为纸板和水性油墨,项目年产纸箱12万个。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员工5人,年工作24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NH3-N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高明河达标排放洗版废水CODcrBOD5NH3-N色度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不外排大气污染物分切工序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达标排放印刷工序VOCs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达标排放印刷工序臭气加强车间通风达标排放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生产边角料定期外卖给回收商生产废油墨桶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清洁含油墨废抹布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无特别生态保护措施。
|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