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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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富湾园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荷城街道富湾园区,年产PVC薄膜24000吨,PVC装饰材料12000吨,PVC拉粒6500吨。本项目新建9条PVC薄膜生产线,增加PVC薄膜66000吨、PVC装饰材料3000吨,淘汰部分原审批未建人造革生产线,淘汰部分挤出薄膜生产设备,增加自用油墨调配设备,增加自用PVC色料生产设备,拆除原危险化学品仓库,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库1个。改扩建后PVC薄膜生产及印刷工艺不变,主要增加色料及油墨调配工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5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扩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滤布冲洗废水,外排废污水依托原有项目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②新增的9条PVC薄膜压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低温等离子+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PVC薄膜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一级冷凝回收处理后改造为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后达标排放;投料粉尘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色料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PVC人造革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一般废物PVC薄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回用至生产或回用作为PVC胶粒生产原材料,PVC印刷及涂胶产生的边角料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置,除尘设施回收的粉尘回用至生产,粉料等原材料包装袋外卖回用,高压静电除油设施回收的增塑剂回用至生产,废化学品包装桶交生产商回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继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18年5月22日